餐馆必须对使用商业自行车的员工(外卖郎)提供行车安全信息及安全配备,包括头盔、反光背心。

餐馆必须对使用商业自行车的员工(外卖郎)提供行车安全信息及安全配备,包括头盔、反光背心。
【侨报记者李竑5月29日纽约报道】
纽约市“商业自行车法”(commercial bicycles)已实施1个月,但仍有许多外卖郎因不了解法案细节,没有按要求上路而频频被罚。在曼哈顿中城一家中餐馆工作的外卖郎潘先生,28日送外卖时因没穿反光背心,被执法人员拦下,由于不谙英文,潘先生最后还被送进了中央拘留所。潘先生28日中午在送外卖路上被交通局执法人员拦下,执法人员示意他没有穿反光背心,开出一张100元的罚单。由于不谙英文,潘先生无法与执法人员沟通,他说不知为什么,他“被带到中央拘留所。还打了指模。”连日来,每天都会有数十位业者到美国华人餐饮业协会索取反光背心或海报。美国华人餐饮业协会主席陈键榕指出,根据新法规定,餐馆必须对使用商业自行车的员工(外卖郎)提供行车安全信息及安全配备,包括头盔、反光背心,背心上应注明餐馆名称、员工号码、自行车号码,以及自行车铃铛和照明灯。同时,餐馆应在店内明显位置贴出布告,解释商业自行车法,而使用商业自行车的员工(外卖郎)还必须上网完成一项安全考试。根据规定首次违规每项会被罚100元,下次就是20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