租金穩定公寓不常住 房東驅趕

「商業自行車法」還必須提供「商業自行車貨遞員出勤名冊(CommercialBicyclistRoster)」。

法律博士江錦鑫表示,紐約的法律保護租客,李女士的女兒在校讀書並住校屬於讀書寄宿,也沒有在此公寓外另有住房,因此以其女兒未住滿「租金穩定」公寓每年180天的理由並不成立,不能要求其搬離。(記者何小舟:世界新聞網)